今年2月16日,国家发改委发布第21号令(下称21号令),公布了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<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>有关条款的决定》,要求5月1日开始执行。引人注目的是,原目录中淘汰类产品“一次性塑料包装盒”被删除。
“一次性塑料包装盒”由聚苯乙烯树脂原料加发泡剂加热发泡制成,常用于制作餐盒,也部分用于制作杯、碗、盘等。因这类塑料产品多为白色,被废弃后又难以自然降解,这类产品所造成的环境污染被称为“白色污染”。
21号令的发布意味着,因“白色污染”被禁止生产使用了14年的一次性塑料包装盒又回来了。
事实上,记者调查发现,塑料包装盒较其他一次性餐盒价格便宜很多,14年来并没有在市场上绝迹。
某企业的销售人员说,他们的发泡餐盒价格最低的七分钱一只,还有一毛五、两毛的。
某酒店用品批发商陈先生告诉《中国经济周刊》,现在市场上的可放入微波炉加热的聚丙烯餐盒,批发价要三四毛钱一只,是塑料包装盒的三四倍,小型餐饮企业自然乐意购买后者。
3月28日,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网站发布了对21号令的说明,概括如下:
一是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用具相关标准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的检验结果表明,塑料包装盒餐具符合《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树脂卫生标准》(GB9692—1988)和《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》(GB9689—1988);
二是使用后的塑料包装盒餐具可以回收再利用;
三是国际上许多国家如美国、欧盟、日本等一直在生产和使用塑料包装盒餐具;
四是因塑料包装盒餐具质量轻,耗材少,可以节约石油资源;
五是社会环境已发生变化,人们随手丢弃垃圾的行为已大幅减少。
但公众及很多专业人士并没有被这五条理由说服,因为当初禁止塑料包装餐盒的理由也言之凿凿。
1999年1月,经国务院批准,原国家经贸委颁布实施了《淘汰落后生产能力、工艺和产品的目录》(第一批)(简称六号令,俗称禁白令),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,在全国范围内淘汰一次性聚苯乙烯发泡餐具。
2001年,原国家经贸委在《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》中再度强调: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在生产、使用、回收等各环节都存在严重问题:如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发泡剂,会破坏大气臭氧层;在高温条件下易产生大量有害物质;入土掩埋很难降解,会造成对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,且回收和处理难度很大。”
前后对比,对于21号令的第二条说明“可以回收再利用”引发更多公众关注:回收的价值在哪里?如何再利用?谁来再利用?回收体系如何建立?